有关市发展改革委(经合局、经合办):
2015年是深化扶贫机制改革、深入推进精准扶贫的关键一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继续打好扶贫攻坚战的关键一年。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扶贫开发的意见》(国办发〔2014〕58号),进一步做好扶贫协作重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筹谋划,进一步深化扶贫协作工作内涵
(一)坚持规划引领。各市要在全面总结“十二五”扶贫协作工作基础上,与结对县共同做好“十三五”扶贫协作规划编制工作。要加强规划编制的衔接协调,既要与扶贫领域专项规划相结合,又要与受援地“十三五”规划等地区规划相衔接。各市“十三五”扶贫协作规划请于11月底前完成,报省对口支援办备案。
(二)创新工作机制。落实国家《关于创新发展扶贫小额信贷的指导意见》要求,经与重庆市扶贫办协商,建立小微企业和致富带头人创业扶持机制。从今年起,各市每年安排10-15%的政府援助资金,设立中小微企业和致富带头人创业扶持引导资金,通过担保基金、小额担保贷款和创业岗位补贴等形式,专项扶持1-2家有发展前景小微企业发展特色优势产业,或10户左右有就业创业潜质、技能素质的致富带头人发展特色产业致富项目。各结对市县要结合国务院扶贫办“扶贫小额信贷工程”等重点工作,认真筛选扶持项目,制定资金项目管理办法,加强项目运行评估,及时总结典型经验。
二、突出重点,进一步提高扶贫协作工作实效
(三)落实精准帮扶项目。各市要认真执行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扶贫协作重庆政府援助资金筹集工作的通知》(鲁发改支援〔2014〕176号)要求,及时足额筹集政府援助资金。要继续把“高山生态扶贫搬迁”作为精准帮扶的重点,安排不少于70%的政府援助资金集中帮扶。项目建设要结合受援县实际,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分类实施,避免千篇一律。各市年度援助项目计划请于3月底前报省对口支援办,为加强项目统筹管理,各县所提援助项目须经重庆市扶贫办审核同意。
(四)深化产业合作。一是扶持特色优势产业。围绕结对县特色优势产业,支持建设农畜产品种养殖特色产业基地。二是加强经贸合作。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政府搭建“多方引介”平台。结合重庆五大功能区域发展定位,分类组织企业与重庆各县广泛对接,推动我省企业积极参与“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建设。特别是用好“渝洽会”等重要经贸活动平台,重点推介投资环境,展示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居民消费等领域新产品、新技术、新业态,广泛衔接经贸合作。今年重庆市各县(区)重点招商项目已发布在我委网站(www.sdfgw.gov.cn/col/col112/index.html),请登录下载。
(五)强化人才智力支持。各市要支持结对县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建设,提高自我培训能力,让更多的困难群众接受技能培训,增强就业创业技能。积极开展“支医、支教、支农”、大学生志愿服务等活动,通过“请进来”学、“走出去”讲相结合,帮助结对县培训各类人才,按照省里要求做好干部交流挂职工作。
(六)广泛动员社会帮扶。各市要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倡导民营企业、社会组织、公民个人等多元社会主体参与扶贫协作工作,不断创新社会帮扶参与方式。帮助结对县发布贫困户、贫困学生等需要帮扶对象情况,为社会扶贫提供准确的需求信息。围绕10·17扶贫日活动,集中组织开展捐资助学、“情系三峡库区,播洒爱心奉献”、“衣旧情深”、“豌豆芽”等富有特色的社会帮扶活动。
三、强化保障,进一步提高扶贫协作工作水平
(七)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是我国扶贫开发事业的成功经验,对打好新时期扶贫攻坚战具有重要意义。东西扶贫协作是社会扶贫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推动社会扶贫发挥着重要引领作用。各市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力量,把扶贫协作重庆工作作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系列部署,打好扶贫攻坚战的具体行动,作为我省主动融入“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等国家重点战略,扩大对内对外开放水平的重要举措,切实把扶贫协作重庆各项工作抓紧抓好。对于今年部署的重点工作,省对口支援办将适时组织人员进行督促检查。
(八)加强调查研究。围绕创新扶贫协作机制,我委将对口支援协作中支持鲁渝产业合作中小微企业和致富带头人创业就业列为重点调研课题,各市要积极参与,结合本市中小微企业和致富带头人创业扶持项目实施情况,深入开展相关研究,形成对策建议,7月份将调研报告报省对口支援办。届时根据各市调研情况,省里将选择3-5个市实地开展调研,并择优组织几个市共同赴重庆市受援县和兄弟省市调研学习。
(九)加强工作宣传。今年是扶贫协作重庆5周年,省里计划在中央和省级主流媒体开展扶贫协作工作成效系列宣传报道,各市要认真总结5年来扶贫协作工作经验和典型案例,同时加强与有关媒体的联络,加强工作宣传力度。要及时报送信息,除了按要求每月5日前报送工作进展情况月报告外,还要及时足量报送对口支援简报、网站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