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已经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请认真组织学习,并抓好贯彻落实。
人事处
2014年6月25日
上一篇:国家发改委放开部分建设项目服务收费标准 下一篇: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办法的通知
单位名称:北京中政国宏社会经济咨询中心
单位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国宏大厦23层
邮政编码:100038
开户银行:北京建行万丰支行
银行账号:1100 1042 4000 5300 6848
联系电话:010-65067990 65067996
图文传真:010-65067996
单位信箱:vip@chinagdp.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