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信息检索:
山东省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地方政策 > > 内容

关于对山东省外地驻鲁办事机构登记证年审的通知

网址:www.chinagdp.org 来源:资金申请报告范文发布时间:2015-08-14 16:47:11
各外地驻鲁办事机构:

根据《山东省外地驻鲁办事机构登记备案暂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定于2014年1月1日至3月31日对已办理外地登记备案的驻鲁机构(办事处、工作站)登记证进行审核。为保证该项工作顺利进行,请各驻鲁办事机构准备以下材料:

1、驻鲁办事机构2013年年度工作总结,需由总部盖章认可。

2、《外地驻鲁机构登记证》原件。

3、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建议,以便提高服务水平。

请各驻鲁办事机构按时办理审核事宜,对不按时接受年审的驻鲁办事机构,将按照《山东省外地驻鲁办事机构登记备案暂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予以注销。

 

上一篇:关于及时投放冬春储备蔬菜保障节日市场供应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下达2014年光伏发电年度新增建设规模的通知

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北京中政国宏社会经济咨询中心

单位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国宏大厦23层

邮政编码:100038

开户银行:北京建行万丰支行

银行账号:1100 1042 4000 5300 6848

联系电话:010-65067990  65067996

图文传真:010-65067996

单位信箱:vip@chinagdp.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