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发展改革委,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2012年智能制造装备发展专项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2]905号)、《关于组织实施卫星及应用产业发展专项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2]895号)精神,我委定于5月 11日(星期五)14:00-17:00,在济南市吉华大厦1709房间(天桥区英贤街19号)集中受理申报材料,请将正式文件一式2份及项目申报材料一式11份(附电子版)按时报送。(另将1份正式文件及项目申报材料分别报送省财政厅、经济和信息化委。)
二0一二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