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信息检索:
山东省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 内容

转发国家能源局关于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区建设的通知

网址:www.chinagdp.org 来源:资金申请报告范文发布时间:2015-08-06 13:53:30

淄博、泰安市发展改革委,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

    为充分发挥分布式光伏发电在引导社会投资、特别是民间资本投资方面的作用,近日,国家能源局下发了《关于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区建设的通知》(国能新能〔2014〕512号),将我省泰安高新区、淄博高新区纳入国家首批基础设施等领域鼓励社会投资项目的30个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区名单,请按照《通知》要求,抓好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区建设,同时,按月通过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系统报送相关信息。

上一篇: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生物质发电项目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公布委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北京中政国宏社会经济咨询中心

单位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国宏大厦23层

邮政编码:100038

开户银行:北京建行万丰支行

银行账号:1100 1042 4000 5300 6848

联系电话:010-65067990  65067996

图文传真:010-65067996

单位信箱:vip@chinagdp.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