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记者从枣庄市扶贫办了解到,枣庄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扶贫对象动态监测新办法,对暂未纳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符合建档立卡贫困户标准的农户,即时发生,及时通过市脱贫攻坚指挥服务平台的贫困户自助申报系统,即时精准识别认定,及时纳入“枣庄市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当即作为市定标准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管理。
据介绍,对于新增贫困户(含因各种原因“返贫”)如何及时纳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保障新增贫困户的权益,枣庄市扶贫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探索出简单有效的方法——扶贫对象动态监测新办法。根据该办法,市辖区(市)贫困农户本人(或村级扶贫专干)随时可以通过市脱贫攻坚指挥服务平台的贫困户自助申报系统进行申报。市扶贫办将接收到的信息初步审查后,即时反馈给申报人所在区(市)扶贫办,由区(市)扶贫办即时反馈给有关镇(街)扶贫办,按照标准和程序核实认定。镇(街)审核认定后,即时建立台账,制定帮扶措施,并报区、市扶贫办备案,即时纳入市脱贫攻坚指挥服务平台,作为市定标准建档立卡贫困户。
据了解,市扶贫办将市标贫困户信息及时反馈给市有关行业扶贫部门和贫困户所在区(市)、镇(街),及时落实帮扶、救助措施。对纳入市脱贫攻坚指挥服务平台的市标贫困户,与国扶办系统内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同等对待,市、区(市)、镇(街)、村(居)四级分别建立台账,进行帮扶管理。由镇(街)具体负责落实帮扶责任人,针对致贫原因精准制定帮扶措施,有关部门即时给予政策资金项目扶持,若因特殊原因,未能及时落实的,由区(市)财政兜底解决,确保稳定脱贫。
该市扶贫机构还综合利用12317扶贫热线、枣庄市脱贫攻坚指挥服务平台、枣庄市扶贫办官网等监督渠道,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监督问询。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确保标准公开、评议公平、结果公正。
记者 张环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