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省发改委机场铁路办公室获悉,《山东省民用机场布局规划》已印发实施,明确2018年—2035年全省民用机场发展目标。
根据《规划》,到2020年,全省民用机场达到52个(不含A3级通用机场),其中运输机场12个(新增3个),A1级、A2级和B类通用机场40个(新增34个),密度达到3.29个/万平方公里,建成一批A3级通用机场,形成运输机场和通用机场分工明确、布局合理的现代化民用机场体系,大部分设区的市拥有运输机场和若干通用机场,建成与陆海交通衔接紧密、互为补充的空中交通网络,客货吞吐量分别达到8500万人次和80万吨;到2025年,达到69个(不含A3级通用机场);到2035年,达到110个(不含A3级通用机场),现代化的机场群基本完善,民航综合保障能力和运营管理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据介绍,民用机场分为运输机场和通用机场两大类。其中,民用运输机场主要提供公共航空运输保障服务;通用机场主要提供工业、农业、林业、渔业和建筑业的作业飞行以及医疗卫生、抢险救灾、气象探测等服务。
《规划》要求,到2022年,每个设区的市拥有1个以上的运输机场或者通用机场,民用机场50公里服务覆盖全省所有设区的市、全部5A级景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部分农产品主产区和主要林区,民用航空服务实现市市通。
在投资方面,运输机场根据《民航局关于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运营民用机场的意见》,研究放开省内运输机场建设和服务保障企业的投资限制,逐步放开运输机场建设和运营市场准入,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省内运输机场建设和运营。
通用机场按属性和功能定位,由政府主导或社会资本主导投资建设。对经营性为主的通用机场,由企业为主投资建设、运营和维护,自负盈亏,政府可通过签订协议或购买服务等形式确保机场具备公共服务功能。对公益性作用强的通用机场,鼓励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的建设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建设。
记者 杜文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