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第三批山东省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基地(园区)进行复核的通知 (鲁经信装函〔2016〕36号)
有关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为确保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基地(园区)建设的质量和效益,更好地发挥基地(园区)对我省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发展的带动作用,加快全省装备制造业转型升级,经研究确定,对第三批山东省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基地(园区)进行复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复核重点 一是基地(园区)创建工作方案及产业发展规划落实情况;二是基地(园区)主导产业及龙头企业发展情况,产业发展、行业地位、两化融合及主要产品技术水平和自主创新平台建设等方面是否取得明显进步;三是当地政府在发展规划、技术进步、财政政策、政务服务和人才发展等方面支持基地(园区)建设的情况。 二、组织方式 一是有关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组织辖区内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基地(园区)填写《山东省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基地(园区)情况表》,各市汇总后,于12月12日前报省经信委装备产业处(需邮寄纸质表格一式两份,电子版发送至sdjxwzbc@163.com)。二是组织专家进行审核。三是省经信委将适时组织有关专家对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基地(园区)进行实地复核抽查。 三、有关要求 请有关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认真组织辖区内复核工作,确保基地(园区)情况表格填写内容的真实性。省经信委将根据复核的情况,对合格的产业基地(园区)予以确认,对存在问题的基地(园区)进行限期整改,对整改后不合格的基地(园区)予以摘牌。 联 系 人:陈克全 联系电话:0531-86062044
附件:1、山东省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基地(园区)情况表 2、第三批山东省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基地(园区)名单
山东省经信委装备产业处 2016年11月21日 【请点击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