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科技厅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关于印发《引进顶尖人才“一事一议”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市党委组织部,政府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教育局、科技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卫生和计生委,省直有关部门(单位),省委管理的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党委,各高等院校党委,有关中央驻鲁单位党委(党组):
《引进顶尖人才“一事一议”实施办法》已经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科技厅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