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各有关企业: 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产业函〔2016〕838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落实意见,请认真抓好组织协调工作。 一、按照《通知》要求的遴选原则和申报条件,摸排本市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项目、平台底数,报省经信委汇总,建立全省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数据库;在此基础上,确定推荐国家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项目、平台名单。各市推荐申报数目不超过5个,并做出排序。省属企业可直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二、按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项目、平台)申报书》、《服务型制造示范推荐汇总表》(可在工信部或省经信委网站下载)要求组织申报材料,于3月10日前报省经信委产业政策处。 三、确定各市服务型制造责任科(处)室及负责人,于3月10前报省经信委产业政策处。
联系人:朱喆 联系电话:0531-86062129 电子邮箱:c86915301@126.com
附 件:1.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工作的通知 2.《发展服务型制造专项行动指南》(工信部联产业〔2016〕231号)
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1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