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机关各处室,省服务业办、省区域办:
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调度工作,推进国家重大工程建设,按照《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和改善重大工程调度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15〕851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山东省国家重大工程调度工作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委机关各处室,省服务业办、省区域办:
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调度工作,推进国家重大工程建设,按照《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和改善重大工程调度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15〕851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山东省国家重大工程调度工作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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