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信息检索:
山东省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 内容

关于做好2017年林业中央预算内投资建议计划编制和申报有关工作的通知

网址:www.chinagdp.org 来源:资金申请报告范文发布时间:2016-12-22 14:09:25
关于做好2017年林业中央预算内投资建议计划编制和申报有关工作的通知
 

 

鲁发改农经〔2016〕986号

 

 

 

各市发展改革委、林业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通知要求,为做好2017年林业重点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建议计划编制和有关林业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重点防护林工程

为保持投资项目的连续性,2017年对各市重点防护林的投资规模,省里以2016年下达投资计划确定了参考规模,作为各市的申报参考。要严格按照纳入的沿海、长防工程建设范围,统筹考虑、综合平衡,与本地区的年度营造林计划做好衔接,并进一步向重点区域倾斜,努力打造一批精品工程。县级林业部门要按照《山东省重点防护林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实施细则》(鲁林规字〔2016〕216号)要求,根据林业建设需求,及时开展造林作业设计的编制工作。作业设计要明确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建设规模。编制作业设计的同时,要着手做好开工建设的相关准备工作,以便投资下达后尽早开工建设。作业设计由市级林业部门以一个文号进行统一审批,确保于10月15日前报送2017年度投资计划申请报告时,作为文件附件同时报送。作业设计批复后,县级发改部门会同林业部门编制2017年度投资计划申请报告,逐级报至省发展改革委、林业厅。

各市上报投资计划申请报告时,要根据批复的作业设计,以县为单位确定规模、数额并汇总。同时,要通过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储备库同步录入项目建设信息,并逐级审核上报,具体填报信息见省印发的实施细则。

二、湿地保护工程

“十三五”期间,国家将重点加强自然湿地保护,集中力量组织实施一批湿地保护重大项目,主要支持30个重点国际重要湿地,其中我省黄河三角洲国际重要湿地纳入国家重点国际湿地名录。东营市要根据湿地保护的实际情况,结合前期工作成熟程度、地方政府及项目单位的积极性等因素,抓紧推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等前期工作。国家通知要求,在报送2017年度投资计划申请报告时,必须附初步设计批复文件,为此,要掌握好节奏,在确保项目扎实有序推进的基础上,尽早列入省级上报国家的年度建议计划。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原则上要由乙级以上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编制,省发展改革委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项目进行评估论证,省林业厅出具行业审查意见,省发展改革委批复可研报告;可研批复后即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按程序由省发展改革委批复。项目建设单位要在可研报告批复后,及时通过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储备库同步录入项目建设信息,并逐级审核上报。

在湿地保护工程中,中央预算内投资仅对湿地生态修复工程、扩大湿地面积工程和保护管理设施建设、科研监测能力建设等公益性内容给予补助(这部分投资总额在批复文件中要单列),中央与地方的投入比例为8:2;其他科普宣教、办公等建设内容由地方和项目单位多渠道筹集资金。单个项目纳入中央补助范围的投资总规模控制在1亿元以内。

三、林木种质资源保护工程

根据《全国林木种质资源调查收集与保存利用规划(2014-2025年)》,林木种质资源保护工程重点支持国家林木种质资源设施保存库、国家林木种质资源库、林木种质资源监测体系等3类项目建设。其中,国家林木种质资源设施保存库分库项目全国共6个,需经国家林业局组织实地评审确定具体建设地点后方可组织前期工作;国家林木种质资源库项目应以省或重点国有林区为单位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并严格限定在已公布的第一批、第二批国家林木种质资源库范围内。我省列入范围的有4个,分别为省暖温带珍稀树种种质资源库、枣庄石榴、淄博柿树、泰安乡土树种;林木种质资源监测体系项目限定在辽宁、黑龙江、江苏、浙江、山东、湖北、湖南、广东、海南、云南、青海、宁夏等12省区内开展,应以省为单位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

国家通知要求,在报送2017年度投资计划申请报告时,必须附初步设计批复文件,为此,要掌握好节奏,在确保项目科学扎实有序推进的基础上,尽早列入省级上报国家的年度建议计划。鉴于此类项目主要涉及省直单位,符合条件及相关规定程序的建设项目,要于10月15日前向省发展改革委、省林业厅报送2017年度投资建议计划。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原则上要由乙级以上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编制,由省林业厅出具行业审查意见,省发展改革委批复可研报告;可研批复后即编制初步设计,按程序由省林业厅批复。项目建设单位要在可研报告批复后,及时通过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储备库同步录入项目建设信息,并逐级审核上报。

四、其他要求

请各市及省直相关单位高度重视,按照国家和省里要求,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抓紧组织编制可研报告及初步设计,按程序完成项目审批,确保及时、高质量完成2017年度投资建议计划申报工作。搞好项目筹划和储备,项目暂不具备审批条件的,也要抓紧推进相关工作,力争尽早列入国家投资盘子。要加强涉农资金整合支持脱贫攻坚工作,项目筛选储备时,重点加大对20个脱贫攻坚任务比较的县(市、区)倾斜力度。

联系人:省发展改革委 李乐强 0531-86191311

省林业厅 王 琰 0531-88557681

 

附件:各市2017年重点防护林申报参考规模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林业厅

2016年9月18日


 

附件

各市2017年重点防护林申报参考规模

单位:万亩

地 市

长江防护林

沿海防护林

2016年计划

下达数

2017年申报

参考数

2016年计划

下达数

2017年申报

参考数

         

济南市

0.7

0.7

   

淄博市

4.6

4.6

   

枣庄市

1

1

   

东营市

   

5

5

烟台市

   

1.6

1.6

潍坊市

   

2

2

济宁市

5.6

5.6

   

泰安市

3.8

3.8

   

威海市

   

1.4

1.4

日照市

   

5

5

莱芜市

0.8

0.8

   

临沂市

5.2

5.2

1.8

1.8

滨州市

0.5

0.5

2.8

2.8

菏泽市

4.6

4.6

   

上一篇:关于山东省农村机井通电工程2016年第三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下一篇:关于山东省农业科学院科技创新条件平台建设项目二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北京中政国宏社会经济咨询中心

单位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国宏大厦23层

邮政编码:100038

开户银行:北京建行万丰支行

银行账号:1100 1042 4000 5300 6848

联系电话:010-65067990  65067996

图文传真:010-65067996

单位信箱:vip@chinagdp.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