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信息检索:
山东省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 内容

关于做好2018年棉花进口滑准税配额申报工作的通知

网址:www.chinagdp.org 来源:资金申请报告范文发布时间:2018-07-02 13:14:59

       一、企业申请条件

       严格遵照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年棉花进口滑准税配额申领条件和分配原则》执行。请从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http://www.ndrc.gov.cn)查阅、下载公告原文及《2018年棉花进口滑准税配额申请表》。
 

       二、申请企业需提交的材料

       (一)企业正式书面申请报告。

       (二)《2018年棉花进口滑准税配额申请表》。1.《申请表》一式两份,填写要规范、清晰,不能有遗漏,市发展改革委在初审合格后须加盖印章;2.纳税额、资产负债、产品年销售额均按照2017年实际情况填写;3.“有进口实绩者”指2017年度获得配额并实际进口的企业;4.“企业名称、注册地址、企业性质、注册资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以营业执照标注内容为准,其中,外资企业“注册资本”是美元的要注明;5.联系电话格式为“区号-号码”;6.“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要根据《申请表》下面的填表说明认真填写;7.2018年棉花配额分配量,按照实际分配数量据实填写;8.企业使用的公章须在工商部门备案。

       (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带原件审核),申请棉花配额的棉纺企业经营范围须包括棉纱、纺纱等内容。

       (四)完税证明。企业2017年生产和销售棉纱、棉布等棉制品的增值税完税证明(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申请报告及有关材料统一使用A4纸打印,申报材料除《申请表》一式两份外其他材料均为一份,请将企业盖章的申请表单独装订,其他材料按上述顺序依次装订(建议使用长尾票夹,不要订书针固定)。
 

       三、受理方式及时间安排

       采取集中受理方式,6月27日全天在济南珍珠泉宾馆统一受理。
 

       四、有关要求

       (一)及时组织申报。各市发展改革委要根据国家和省里的要求,及时将通知精神传达至各县(市、区)发展改革部门、相关企业,并结合当地实际做好棉花滑准税配额申报的组织工作。申报期内要统筹安排,加强组织协调,确保配额申报工作在限定时间内规范、高效、有序完成。

       (二)严格审核把关。各市发展改革委要对照申报的资格条件,严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年棉花进口滑准税配额申领条件和分配原则》要求,老户突出企业产能产量变化情况、近两年进口配额执行率及信息反馈情况,新户突出企业经营范围及产能产量、近两年主营业务生产经营情况等,认真进行初审把关,确保企业申报材料真实、完整和准确,新老户要分开。

       (三)其他要求。各市发展改革委要把2017年配额执行情况作为审核企业申报条件的重要依据。对进口后不按时反馈信息、不进口又不交回进行再分配、违法违规等企业不得申报。对初审合格的企业进行统计汇总、情况分析,形成正式文件并附《申报2018年棉花进口滑准税配额企业基本情况汇总表》,在集中受理时一并上报,逾期不予受理。

上一篇:关于印发山东省耗煤项目煤炭消费
下一篇: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常态化做好民生用气保障的通知》的通知

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北京中政国宏社会经济咨询中心

单位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国宏大厦23层

邮政编码:100038

开户银行:北京建行万丰支行

银行账号:1100 1042 4000 5300 6848

联系电话:010-65067990  65067996

图文传真:010-65067996

单位信箱:vip@chinagdp.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