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信息检索:
山东省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 内容

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常态化做好民生用气保障的通知》的通知

网址:www.chinagdp.org 来源:资金申请报告范文发布时间:2018-07-09 10:19:20

       为进一步推进民生用气保障工作机制化、常态化,切实保障民生用气需求,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与各有关省区市签订的《民生用气保障责任书》要求,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常态化做好民生用气保障的通知》(发改办运行〔2018〕671号),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民生用气保障责任书>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鲁政办字〔2018〕75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山东省清洁取暖和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鲁政办字〔2018〕83号)的分工部署,结合省政府与各市政府签订的《冬季清洁取暖和民生用气保障责任书》有关要求,切实抓好贯彻落实,重大问题和情况及时上报省清洁取暖和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上一篇:关于做好2018年棉花进口滑准税配额申报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公布新旧动能转换重大项目库第一批优选项目名单的通知

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北京中政国宏社会经济咨询中心

单位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国宏大厦23层

邮政编码:100038

开户银行:北京建行万丰支行

银行账号:1100 1042 4000 5300 6848

联系电话:010-65067990  65067996

图文传真:010-65067996

单位信箱:vip@chinagdp.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