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严管严控电解铝新增产能有关工作的通知》(鲁发改工业〔2018〕547号)要求,各市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市发展改革部门均要设立举报电话,及时受理查处电解铝产能置换方案弄虚作假、违法违规新增产能、已关停产能违法违规复产复建等行为,加大公开曝光力度,形成全社会监督的舆论氛围。为进一步抓好有关要求的贯彻落实,现请各市发展改革委提报2018年1月1日以来本市范围内有关新增电解铝产能情况,以及设立的投诉举报电话、公开形式和投诉举报受理情况等相关材料。
各市发展改革委务必于9月20日12:00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发改委工业处。
联系人: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处 苏华;联系电话:0531-86062275。
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处电解铝新增产能举报电话:0531-860622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