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条件
(一)工程实验室研究方向符合战略性新兴产业或传统优势产业重点领域。优先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现代海洋、医养健康等五大新兴产业,高端化工、现代高效农业、文化创意、精品旅游、现代金融服务等五大优势产业符合条件的实验室。
(二)工程实验室现有条件满足有关规定。特别是研发设备、研发场所、研发投入、研发人员等指标应达到《山东省工程实验室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规定的相关标准。
(三)承担单位高度重视创新工作。能够持续在人才、资金、宣传等方面为实验室建设和运行提供支持,为工程实验室建立健全的组织体制和灵活有效的运行激励机制。
二、工作程序
(一)做好协调组织工作。按照《山东省工程实验室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的有关精神,认真筛选并指导有意愿、有条件的申报单位编写《山东省工程实验室申请报告》,准备有关证明材料及真实性声明。
(二)初审把关并推荐申报。中央驻鲁单位可自主行文申报;省属单位可由行业主管部门出具推荐函申报,或按属地原则由所在市发展改革部门推荐申报;其余单位均由市发展改革部门推荐申报。
(三)在线提交申请材料。初审通过的工程实验室申报单位可登录http://211.155.10.26:2017/cwbase,下载安装“山东省工程实验室申报及评价系统”软件,输入账号和密码进行登录,按要求在线填报运行信息表,上传提交《山东省工程实验室申请报告》。
三、有关要求
(一)材料报送。请推荐单位于2月20日-21日向我委报送申报文件、申请报告和一览表。其中:申报文件和申请报告纸质版各一式2份,相应的PDF格式电子版光盘2张。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报数量。济南、青岛、烟台、潍坊、淄博、济宁、临沂可推荐申报不超过15个工程实验室,其余市可推荐申报不超过10个工程实验室,拥有省级以上双创示范基地(区域类)的市可在上述数量基础上多报1个(限双创示范基地内的单位)。省属单位申报不占地方名额。
(三)在线填报。我委将于2月28日前对纸质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并分配在线系统登录账号和密码;申报单位请于3月7日前完成在线填报并成功提交。逾期系统将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