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经济和信息化委(青岛市发展改革委)、节能办: 为进一步加快发展全省节能环保产业,充分发挥重点项目的示范带动作用,推动我省节能减排和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绿色发展,省政府节能办拟定征集一批节能环保产业重点项目予以发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节能环保产业所涉及的节能环保装备产品、资源循环利用、节能环保服务、大气污染治理、土壤污染修复等重点领域。 二、申报条件 1、项目符合国家产业相关政策; 2、项目手续齐全,投资额原则上在1000万元以上(服务类项目在300万元以上); 3、项目实施后经济和社会效益明显; 4、项目实施年限为2017-2018年。 三、时间要求 请各市节能办按要求认真组织申报项目,每市申报项目原则上不少于10个。请将重点项目汇总表(附件1)加盖单位公章以及重点项目申报表(附件2)于2017年1月13日前一式三份报省节能综合协调处,电子版文件发送至邮箱。 联系人:聂海健 电 话:0531-86113591 邮 箱:sdsjnb@126.com
山东省经信委 山东省政府节能办 2016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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