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发展改革委,省直有关部门:
为了加快推进我省海洋产业发展,促进海洋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全国海洋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发展规划》及省委、省政府贯彻规划的实施意见,结合我省海洋产业发展实际,省发展改革委研究制定了《山东省海洋产业发展指导目录(试行)》,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海洋产业发展指导目录(试行)》主要由鼓励、限制和淘汰三类目录组成,涵盖海洋生物、海洋装备制造、海洋化工、海洋渔业、海洋运输物流、海洋文化旅游等十个产业类别,共183项产业内容。对鼓励类项目,请各地、各有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积极支持开展技术研发和项目投资建设活动。对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请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