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有关单位: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2013年组织实施卫星及应用产业发展专项的补充通知》(发改办高技〔2012〕3581号,以下简称《通知》)已发布,请根据《通知》要求,抓紧开展申报工作。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请各有关单位于1月18日前分别与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进行项目沟通。正式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九份,请于1月28日前分别报送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其中省发展改革委8份,省财政厅1份;相关材料电子版和项目汇总表电子版请报省发展改革委,项目汇总表见附件)。
附件:1、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2013年组织实施卫星及应用产业发展专项的补充通知
联 系 人:省发展改革委高技术产业处贾光平 0531-86191736
省财政厅经济建设处宋雅男 0531-82669556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
2013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