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厅《关于报送山东青年政治学院旅游实训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鲁教投资〔2014〕8号)收悉。根据你厅意见和省工程咨询院《关于〈山东青年政治学院旅游实训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审报告》(鲁工咨社字〔2015〕97号),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根据山东青年政治学院事业发展需要,为解决旅游教学实训用房短缺问题,提高教学水平,同意山东青年政治学院新建旅游实训中心项目。项目建设地点在济南市经十东路31699号山东青年政治学院院内。
(中间略)
四、要按照批准的项目名称、内容、规模、标准进行建设,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变更项目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和建设标准。项目建设中,要依法履行各项建设程序,符合土地、规划、环评、节能等管理要求,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有关规定,实行阳光工程。
请据此编制初步设计概算,报我委审批。